因为脱胎于DOTA的对抗性,是LOL的核心玩法。不可否认,DOTA是最早的对抗性魔兽地图,后来逐渐发展成为独立的游戏模式,双方玩家获取资源换取装备,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升级,并且通过团战进行对抗而营造出的紧张氛围,是其他游戏无法抗衡的畅快。
因此我觉得,把这种成功的模式,用精细的动画扩大成一款独立的游戏,并面向全世界进行推广,只要资本介入,并且舍得投钱给宣发的话,势必会在大范围内造成轰动效应。就比如最早的LOL全民盛况,几乎每个网吧内座无虚席,且全部都在玩LOL。
精彩纷呈的战斗特效,双方对垒的剑拔弩张,既有一种古代两军对战的刺激,又考验个人技术与反应能力,每次一到团战,相信不少玩家都会出现肾上腺素飙升,热血沸腾的感觉,尤其是三杀,四杀,甚至是五杀时的酣畅淋漓,这种完全无法用言语准确形容的快感,更让无数的年轻玩家所热爱。
而电子竞技的魅力,也正源于此,因为有了对抗,所以才有了实力之分,LOL更像是展现个人实力与团队默契的大舞台,在这个舞台上起舞的并不仅仅是游戏里的英雄,而是电脑屏幕前的无数玩家,他们用自己的智慧与能力,创造出无数激动人心的英雄时刻,体现出自己在电子竞技中的价值,这才是LOL真正吸引人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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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优秀的游戏,怎么能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