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英雄联盟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之前做过代打,玩的时间也很久。
这个游戏确实很容易沉迷,因为不同于偏养成类的游戏,比如说魔兽、剑三,那种就是一个号你要升满级才是开始,要每个赛季弄装备,不断更新,每天做日常。英雄联盟是那种随时可以捡起来玩,不玩也不会有什么装备落下不如别人的游戏。
当时觉得好玩的首要原因就是省事,也就是需要弄一弄符文,别的都和别人没差别,靠的就是手法、操作和意识,跟你穿什么外观做不做日常没关系。对人民币门槛的降低和对手法的高要求让我觉得是这个游戏最棒的地方,也是得以称霸电子竞技这么久的重要原因。
再就是可以满足我玩很多角色的愿望,对于魔兽之类的游戏来说,一个号就是一个形象角色,但是lol你可以买很多英雄打不同的位置,我玩的时候是刚考完研,正好是清闲的时候,除了出去旅行和论文,每天差不多两个小时就是打联盟,练手各种英雄,研究打法。因为我属于做什么都很认真的,要么好好做,要么不做,所以并不觉得打游戏是打发时间,而是正儿八经当一个娱乐的方式去玩,再加上我爸妈也支持,所以算是我年轻时期最喜欢的游戏之一了。
很高大上的游戏。
我是个女生没什么特别的说辞,只是我觉得这游戏男女都可以玩,可是又不算太简单,这已经很是不容易了。
之前玩游戏,要么是太简单不想玩,要么是太难玩不了,这游戏很干脆,而且很重视团队配合,操作和意识同样重要,就跟我们生活中能力和人际关系同样重要一样,不管你哪一方面表现突出都可以玩的很好。
总之我很怕佩服创造这个游戏的人,估计是个超高智商的。
联盟在我眼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游戏,这和它游戏的机制无关。
英雄联盟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清晰而宏大的世界观,诺克萨斯,德玛西亚的争端,祖安的混乱和艾欧尼亚的寒冷,狼人与索拉卡的仇恨,狗头和鳄鱼的兄弟之争,亚索和岩雀的师徒情缘,让我们渐渐爱的不是这个游戏,而是这个世界的人。
可以把一个游戏做成有血有肉的存在,是联盟的最厉害的地方。
我本人在认识我男朋友前对这款游戏还是有好感的,打打杀杀激情热血充满男儿血性的一个特别棒的游戏!
可是在认识我男朋友后,好感度一下子降为负一百!因为每次在我说出去玩的时候,我男朋友都有借口“等等,我跟我兄弟要撸游戏呢”“你自己玩会,我要撸呢”“哎呀我玩游戏呢你一边凉快去”。
我真的好想问游戏真的比女朋友还好玩吗?
英雄联盟这款游戏我玩了足足五年。
让我一直坚持的原因,就是有很多老朋友可以一起开黑。
直到王者荣耀的出现,很多人都放弃了这款游戏,我也是无奈的选择了放弃。
所以说英雄联盟这款游戏,完全是属于马化腾自己坑了自己。
游戏画质以及特效视觉的体验肯定不用说了,绝对是所有大型游戏里面的佼佼者。
游戏公平性也很好,需要的就是骚操作和骚走位。我是深受LOL的毒害,无法自拔。